BH-10瀝青混合料攪拌機將瀝青混合料拌和機預熱至拌和溫度以上10℃左右備用(對試驗室試驗研究、配合比設計及采用機械拌和施工的工程,嚴禁用人工炒拌法熱拌瀝青混合料)。
2 將每個試件預熱的粗細集料置于拌和機中,用小鏟子適當混合,然后再加入需要數(shù)量的已加熱至拌和溫度的瀝青(如瀝青已稱量在一容器內時,可在倒掉瀝青后用一部分熱礦粉將沾在容器壁上的瀝青擦拭一起倒入拌和鍋中),開動拌和機一邊攪拌一邊將拌和葉片插入混合料中拌和1min~1.5min,然后暫停拌和,加入單獨加熱的礦粉,繼續(xù)拌和至均勻為止,并使瀝青混合料保持在要求的拌和溫度范圍內。標準的總拌和時間為3min。
將每組(或每個)試件的礦料置已加熱至55℃~100℃的瀝青混合料拌和機中,注入要求數(shù)量的液體瀝青,并將混合料邊加熱邊拌和,使液體瀝青中的溶劑揮發(fā)至50%以下。拌和時間應事先試拌決定。
將每個試件的粗細集料,置于瀝青混合料拌和機(不加熱,也可用人工炒拌)中,注入計算的用水量(陰離子乳化瀝青不加水)后,拌和均勻并使礦料表面*濕潤,再注入設計的瀝青乳液用量,在1min內使混合料拌勻,然后加入礦粉后迅速拌和,使混合料拌成褐色為止。
1 工程名稱、拌和廠名稱及拌和機型號。 2 樣品概況:包括瀝青混合料種類及攤鋪層次、瀝青品種、標號、礦料種類、取樣時混合料溫度及取樣位置或用以攤鋪的路段樁號等。 3 試樣數(shù)量。 4 取樣人,提交試樣單位及責任者姓名。 5 取樣目的或用途(送達單位)。 6 樣品標簽填寫人,取樣日期。 7 備考:其它應予注明的事項。
表
瀝青結合料種類 | 適宜于拌和的瀝青結合料粘度 | 適宜于壓實的瀝青結合料粘度 |
石油瀝青 (含改性瀝青) | (0.17±0.02)pa·s (170±20)mm2/s (85±10)s | (0.28±0.03)pa·s (280±30)mm2/s (140±15)s |
煤瀝青 | 25±3 | 40±5 |
注:液體瀝青混合料的壓實成型溫度按石油瀝青要求執(zhí)行。
2 當缺乏瀝青粘度測定條件時,試件的拌和與壓實溫度可按表
表
瀝青結合料種類 | 拌和溫度(℃) | 壓實溫度(℃) |
石油瀝青 煤瀝青 改性瀝青 | 130~160 90~120 160~175 | 120~150 80~110 140~170 |